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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纳入工伤预防试点城市

2013年12月30日 09:35 来源:郑州日报 参与互动(0)

  如何从源头降低工伤发生率,保障职工生命安全?昨日,记者从郑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2014年被列入国家工伤预防试点城市,今后,“预防工伤”纳入社保基金支付范围,由以往的“伤后保障”扩展为“提前预防、事后保障”。

  据介绍,近年来,随着我市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参保职工一旦遭遇工伤都能享受到较为完备的工伤保险待遇,工伤职工的医疗、康复及住院伙食补助等费用,都可以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到统筹地区以外就医,符合条件的还能报销交通食宿费。但是,对于职工本人及其家庭来说,工伤留给他们的是永远的伤害。因此,我市被列入国家工伤预防试点城市,就是为了进一步强化事前的积极预防,尽可能从源头减少工伤事故的发生。

  按照人社部要求,试点城市在保证工伤保险待遇支付和储备金留存的前提下,用于工伤预防的费用控制在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工伤保险基金征缴收入的2%左右。试点将重点着力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工伤预防工作模式,工伤预防费主要用于开展工伤预防的宣传、培训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工伤预防项目。

  纳入工伤预防试点后,我市将逐步形成工伤预防、经济补偿和职业康复相结合三位一体的工伤保险支付框架,从根本上保障参保职工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记者 王红)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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