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童工是漂亮经济面孔上的丑陋伤疤
深圳市可立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新近招收的一批员工,这批69名来自四川凉山彝族自治州的孩子,每天工作时间长达12个小时,每月仅2000元工资。在与南都记者聊起上小学时有趣的故事,这些女孩放松戒备心理,称“我们都是上到五六年级就来这里的”。宝安区人力资源局劳动监察大队及福永街道劳动办成立联合调查组介入调查,初步认定可立克公司存在非法使用童工的重大嫌疑。(2013年12月30日《南方都市报》)
如果说曾经的低工资时代的“带血的利润”,是一种观念无知和落伍的话,今天的童工,则是对孩子权益赤裸裸的侵犯,是一种“深度厚黑”。深圳等经济面孔很滋润、风光,童工真的就是这张面孔上的一个刺眼疤痕,让我们的经济质量充满了杂色和污染,让我们辛苦取得的经济业绩和辉煌,变得冷血冷漠,暗淡很多。
况且中国《禁止使用童工规定》规定,“用人单位使用童工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在使用有毒物品的作业场所使用童工的,按照《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规定的罚款幅度,或者按照每使用一名童工每月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从重处罚。”“单位或者个人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按照每介绍一人处5000元罚款的标准给予处罚;职业中介机构为不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介绍就业的,并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吊销其职业介绍许可证”。
可面对童工不断等用工不良,有关部门的监管哪里去了?为什么没有进行及时查处?为什么总是在新闻出现后,职能部门还没有任何整治行动。这种问题一再出现,我们就只能说,雇佣童工的企业是可恶的,监管不力、监管滞后,处罚不力,又何尝不是童工肆虐的一个无形推手呢?违规成本非常低、零成本,违规者才敢于更加肆无忌惮。这种法律尊严的流失、执法懈怠,和童工问题一样,是一种发展耻辱。(耿银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