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养老保险双基数缴费时限延缓
2014年01月02日 11:06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1月1日,记者从市社保局获悉,为了解决中断缴费养老保险参保人员集中缴费等候时间过长问题,维护好社保业务办理秩序,市社保局决定将养老保险双基数缴费时限延缓至今年4月30日。
市社保局采取参保登记发号分流办理的方式,中断缴费的个体参保人员补缴养老保险费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新参保人员可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人事档案及终止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到市社保局个体分局(亚泰大街3336号 金业大厦)办理参保登记。
市社保局工作人员提醒个体参保人员,按照发放号码上标注的规定时间,携带相关手续办理有关业务。(记者 刘鹏璐)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