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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拼车合法化贵在利益让位责任

2014年01月02日 13:11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昨日,北京市交通委正式出台《北京市小客车合乘出行的意见》,鼓励出行线路相同的市民在签订合同的情况下,分摊相应的费用,但禁止临时随意合乘摊算相关费用,否则将按非法运营进行查处。(1月1日《京华时报》)

  拼车的必要性毋须过多讨论。顺风车发起人曾算了一笔账,顺风车每天可减少10%至25%的车流量。以北京500万辆车为例,按最低标准10%的“顺风”比例计算,除去平均每天尾号限行的100万辆车,每天可有效减少40万辆车出行,北京每年将减少排放一氧化碳约3万吨。对于一座城市来说,给“拼车”一条生路,显然是缓解交通压力、降低单位能耗和减轻环境污染的有效途径。

  于私来说,有车一族,每天早上上班空驶率约80%,浪费很大。而拼车实行车费分摊,乘客省钱,驾驶人节约油钱,还可让无车一族避免长时间等车,真是省时省力省钱。从国外的现状来看,“拼车”行为都受到鼓励和保护,一些国家甚至还采取行政措施进行引导,比如欧洲交管部门就会对一人一车过路的行为征收较高的过路、过桥和停车费,激励有车族拼车。

  无论是逻辑上的理由,还是现实中的需求,“拼车”行为都应获得法律的保障。然而,在我国恰恰相反,囿于“非法营运”和“有偿拼车”存在模糊边界,有一定的安全风险,决策者和管理者便因噎废食,采取“鸵鸟政策”。当然,更主要的恐怕还在于利益的算计,一方面有来自公交和出租行业的阻力,而政策的制定和执行者又往往是这些行业的“婆家”,他们自然有意选择对拼车合法化的回避。

  北京此次出台政策,不仅让“拼车”行为合法化,还为确保其有效实施制定了细则,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破冰和示范意义。更难得的是,此举表明利益考量开始让位于公共责任,属于价值取向的重大调整,也是权力由利己、自肥向公共利他的悄然转变。当最后一层纸被捅破之后,“拼车”合法化必将在更广泛的层面得到普及和推行,公众出行方便也就多了更可靠的保障。(唐 伟)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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