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宽进”还需要“严管”
■一个好政策要想真正落实到位,绝非制定颁布一下就万事大吉。我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应“宽进”“严管”。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调控功能以外,再充分地履行政府的监督引导功能。要激浊扬清,树立导向;不能借严格管理之名,行扰乱市场之实。
想开酒店的“夏小东”遇到好政策了——自今年元旦起,厦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启动,从事一般性经营项目的创业门槛大大降低,所需手续大大简化——“营业执照松绑,开店容易多了”。(2014年1月2日《厦门日报》A09版报道)
新年新气象!元旦节后一上班,就看到这类提振精神的报道,真是个好消息。实行商事登记改革,降低了门槛,减少了束缚,既是市委市政府进一步为民便民、利商营商的具体举措,也是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工作作风的具体行动。相信有无数 “夏小东”们都会开心,都会欢迎,也必将吸引更多的创业者来厦门投资兴业。
但是,一个好政策要想真正落实到位,绝非制定颁布一下就万事大吉。具体到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来说, “宽进”的好处是显而易见的。但是,一旦放开了入口,鱼龙混杂,泥沙俱下,一些善于钻空子、搞投机乃至浑水摸鱼、非法经营的“精明人”蠢蠢欲动,这也是可以预期的。时间长了,劣币排斥良币,就会导致政策偏离方向,难以执行。根据以往的工作实践,这并非不可能。出现这些情况,如果是重新收紧政策,提高门槛,把原来的条条框框再树起来,这是典型的因噎废食、改革倒退。那么,怎么办?凡事“预则立,不预则废”。要想把这件好事办好,需要我们在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调控功能以外,再充分地履行政府的监督引导功能。一句话,“宽进”还需“严管”。
严管,就要积极作为,依法尽职。简化审批环节绝不是取消管理职能。职能部门决不能因为降低了准入门槛,就不管不问、放任自流,以制度改革为理由,给自己的失职、失位、不作为行为找借口。要自觉加强后续监管,认真依法履职,以积极的作为来保障制度的顺利推行。
严管,就要防微杜渐,查漏补缺。有缺口,就会越扯越开。有漏洞,就会越漏越大。职能部门要把情况分析得更全面些,把措施考虑得更周全些,科学研判态势,及时查漏补缺,争取把各种可能出现的问题化解于萌芽时期,遏制在初始状态,避免积重难返,根深难治。
严管,要激浊扬清,树立导向。加强管理,不能眉毛胡子一把抓,有事没事搞检查。更不能借严格管理之名,行扰乱市场之实。那会影响企业的正常经营,造成新的困扰。要提高针对性和实效性,对那些破坏制度推行、影响政策实施的违法违纪行为,要依法进行准、稳、狠的惩处,惩恶扬善,激浊扬清,树立让违法经营者无利可图、让守法经营者方便顺利的正确导向,全力营造公正、公平、健康、良性的市场环境。
一株幼苗要细心呵护,才能顺利茁壮成长,开花结果;一个政策要周全维护,才能顺利贯彻实施,发挥作用。商事登记制度改革是个新事物,必将有利于美丽厦门的营造。这需要我们共同努力,也让我们共同拭目以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