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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夫因妻子“断后”施家暴 法院判两人离婚

2014年01月06日 10:42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老婆生了个女孩,王某认为自己断了后,便多次殴打老婆。记者昨天获悉,海淀法院判两人离婚,王某须赔偿精神损失费1万元。

  王某与妻子是大学同学,两人毕业结婚后关系还不错。后来,妻子生了一个女孩儿,王某认为自己断了后,十分不高兴,便要求妻子再生一个儿子。遭妻子拒绝后,王某便开始逐步限制妻子的活动范围,要求其下班后立即回家,甚至连亲戚家也不能随便去。

  一次妻子加班回家晚了,王某大骂并殴打了妻子。不久,他又以妻子有外遇为由,对其辱骂和殴打。家人知道后批评了王某,但时隔不久,他又因心情不好再次殴打妻子。多次被殴打后,王某妻子诉请海淀法院判令离婚。

  海淀法院审理后认为,通过短信、录音和保证书等,可以证明王某实施了辱骂和殴打妻子的行为,这也导致了双方分居两年左右。经劝解无效,最终法院判决二人离婚,王某赔偿1万元精神损失费。(记者张淑玲)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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