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银川今年保障房租金将实施分段计费(图)

2014年01月08日 10:22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在建的平伏桥保障性住房 本报记者 屈晓飞 摄

  日前,记者从市住房保障局获悉,今年开始,我市开展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并轨管理机制探索,实现不同保障家庭租金分段计收。

  以往,在我市保障性住房分配制度中,廉租房分配实行一口人家庭保障面积为30平方米,两口人家庭保障面积为50平方米以上;公租房一口人家庭保障30平方米,两口人家庭保障60平方米以上。

  但在实际配租过程中,由于30平米的保障性住房房源较少,且多数一口人住房困难家庭表示,30平米的房屋很难满足居住需求。鉴于此,今年起,我市将实施不同保障家庭租金分段计收办法,即:廉租住房保障面积内按廉租房租金标准执行,超出部分面积按同区域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收取。比如一口人住房困难家庭,原本只能分配30平米廉租房,若本人愿意承租40平米的房源,在计费时,30平米以内面积按照廉租房租金收取,超出部分按照公租房标准收取。公共租赁住房保障面积内按公租房租金标准执行,超出部分面积,按同区域市场租金标准收取。这样有利于解决小平方米房源不足的问题,缓解困难家庭住房问题。

  另据了解,我市现行廉租住房租金标准平均为1.6元/㎡/月,阁楼为1元/㎡/月;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平均为:兴庆区、金凤区6元/㎡/月,西夏区3.7元/㎡/月,阁楼为3.7元/㎡/月;市场租金参照2012年度银川市三区住宅市场租金标准执行,分别为兴庆区15元/㎡/月,金凤区16.04元/㎡/月,西夏区12.35元/㎡/月。(记者 黄超)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