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佛山出台企业涨薪指导线 基准线为10.5%
昨日,记者从佛山市人社局获悉,根据《广东省工资支付条例》、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公布广东省2013年企业工资指导线的通知》文件精神,结合佛山市201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近几年来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就业状况等因素,经佛山市政府同意,佛山市确定2013—2014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根据该指导线规定,今年佛山市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10.5%,增长上线为16%,下线为4%,但垄断性企业或行业原则上不再增加工资,高于本地职工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或行业的工资增加不得超过上限。
针对工资增长基准线的制定,佛山市人社局相关工作人员介绍,该基准线是大致水平,生产正常、经济效益达到同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可根据本企业职工工资与人工成本水平及企业的经济效益,结合工会和职工代表意见,大体按照基准线安排本年度的工资增长。
不过对于工资增长上线,也就是俗称的增长警戒线,佛山市人社局工作人员介绍,对于经济效益增长幅度较大、职工工资水平偏低的企业,可以适当提高工资增长幅度,但一般不超过警戒线,适当控制企业人工成本,以免影响企业的发展后劲和竞争力。但是,该局工作人员也坦言,对于上年度本企业职工平均工资为本地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竞争性企业,其工资增长原则上不应突破上线。
而对于工资增长的下线,该局工作人员介绍,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缓慢的企业及职工上年工资水平较高、人均实现税利与上年度持平的企业,可参考下线安排本企业的工资增长,而对于经济效益下降幅度较大或亏损的企业,经与工会或职工代表协商同意,可视情况实行零增长,但支付给职工的工资不能低于佛山市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该指导意见也规定,对于佛山市内依靠国家特殊政策获取超额垄断利润的垄断性行业和企业,工资水平已达到本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倍以上的,原则上不应再增加工资。
对于出台该指导文件的主要目的,佛山市人社局的工作人员坦言,主要还是为了提高工资偏低的生产一线职工的工资水平,优化工资结构,将工资指导线与企业经济效益、工资分配有机结合起来,并鼓励企业、员工之间签订工资集体合同,建立健全工资分配科学合理的决定机制和正常增长机制,增强佛山企业的竞争力和对于务工者的吸引力。 (记者/徐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