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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出台工商登记改革24条新政

2014年01月08日 10:25 来源:湖北日报 参与互动(0)

  昨日,省工商局出台24条新政,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

  实行注册资本认缴登记制是新政一大突破。3月1日起,我省将放开公司最低注册资本限额、注册资本构成 比例限制、股东首期缴付出资比例限制、股东缴足出资期限,不再要求实行认缴登记制的公司向登记机关提交验资报告,不再将公司实收资本作为工商登记事项。此举将大大提高企业的资金利用率。

  为鼓励市场主体发展,推出“先照后证”制度改革。除国家列入前置许可清单项目外,其他项目可直接向工商部门依法申请核发营业执照,取得市场主体资格后即可从事一般经营活动。此举将减少注册成本,为企业节省审批时间。

  据悉,24条还提出宽进严出、支持混合所有制、支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等措施,充分激发市场主体活力。(记者 方珞 通讯员 彭为红)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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