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福建突发事件预警分四级 将无偿向公众发布

2014年01月08日 11:18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获悉,《福建省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平台使用与管理办法(试行)》开始施行,按照突发事件发生的紧急程度、发展态势和可能造成的危害程度,预警信息级别可分为Ⅰ级、Ⅱ级、Ⅲ级和Ⅳ级,分别用红色、橙色、黄色和蓝色标示,Ⅰ级为最高级别。

  《办法》所指的预警信息是指可以预警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和公共卫生事件预警信息。有特殊情况的预警级别按照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的规定执行。预警信息主要内容为信息发布单位、发布时间、可能发生突发事件的类别、起始时间、可能影响范围、预警级别、警示事项、事态发展、相关措施、咨询电话、发布范围等。

  按照规定,各级气象部门、广播电台、电视台和省内电信运营商等单位收到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发送的预警信息后,应当及时、准确、无偿地向社会公众传播预警信息。预警信息发布主要通过手机短信、传真、电视、广播电台、互联网等渠道,向社会公众和有关单位发布。(福州站记者 张珺)

【编辑:柳龙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