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政协委员:放开单独两孩出生人口不会大波动
1月7日,参加政协沈阳市第十四届委员会第二次会议的政协委员、沈阳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徐爱秋告诉记者,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目前沈阳市城镇人口、老年人口、劳动年龄人口比重继续增加,而少儿人口比重则继续下降。有关部门对全市6000户计划生育家庭抽样调查,结果显示,放开“单独两孩”的生育政策后,沈阳市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波动。
据第六次全国人口普查数据显示,2010年全市常住总人口为810余万人。其中,城镇人口625万人,占77.07%;0至14岁少儿人口79.2万人,占9.77%;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124.0万人,占15.30%;65岁及以上老年人口84.0万人,占10.37%;15岁至59岁劳动年龄人口607.4万人,占74.93%。
结合目前沈阳市人口现状,徐爱秋委员表示,国家放开“单独两孩”的政策是适应人口发展新形势,顺应群众期盼、合乎民意的重大举措,有利于保持合理的劳动力数量和结构、延缓人口老龄化速度;有利于逐步实现国家政策与群众意愿的统一,提升家庭抵御风险的能力,增强家庭养老照料功能;有利于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促进沈阳市人口与经济、社会、资源、环境的协调和可持续发展。
有关部门对6000户计划生育家庭进行抽样调查,结果显示:夫妻一方为独生子女家庭占调查4.85%。其中,如果政策允许,想生的占4.4%,而明确表示今年想生二孩的比例只占1.73%;对计划再生育一个子女持观望态度的占48.2%;由于各种原因不想再生育的占47.4%。放开“单独两孩”的生育政策后,沈阳市将不会出现出生人口大的波动,人口总量控制在既定的规划目标之内。启动实施单独两孩政策也不会给沈阳各项基本公共服务带来大的压力。
徐爱秋表示,目前,省卫生计生委已经启动相关数据测算和评估工作,在调研和论证的基础上将向省政府建议启动相关程序,提请省人大修改《辽宁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相关内容或作出规定,积极推进单方独生子女夫妇生育二孩的政策尽快在辽宁依法组织实施。“辽宁省一旦出台相关《条例》、细则,沈阳市将迅速落实,执行相关新政。”徐爱秋提醒, “单独”有生二孩打算的夫妻不宜过早怀孕,应待新政在沈阳市实施时再生孩子,以免违规。(本报记者 邱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