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兰州:向雨污水井口乱泼乱倒最高罚两万

2014年01月09日 09:37 来源:兰州晚报 参与互动(0)

  1月8日,我市五部门联合下发《关于开展沿街商户“乱泼乱倒”专项整治行动的通告》,从即日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沿街商户“乱泼乱倒”专项整治行动。

  《通告》要求,沿街商户应当保持食品加工经营场所的内外环境整洁,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滋生条件,并在污水桶上设置过滤网,将污水与垃圾杂物、油脂、泔水等进行严格分离,严禁将泔水及混有垃圾杂物的污水倒入雨污水井。

  对于乱泼乱倒,影响市容环境和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外环境的商户给予警告,责令立即清除,不清除的处以10元以上100元以下罚款。对于屡教不改的,处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罚款。对于拒不执行本通告、煽动闹事或以暴力威胁、阻碍工作人员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惩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部门呼吁广大市民对沿街商户的乱泼乱倒行为进行投诉、举报和举证,凡经查实的第一举报人,将给予20元的话费充值奖励。举报电话:兰州数字城管热线12319。(首席记者甄燕红实习生郑召艳)

【编辑:李欢】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6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