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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长沙晚报评论:智能手机不应沦为“被加班”神器

2014年01月09日 13:23 来源:长沙晚报 参与互动(0)

  智能手机的快速普及虽然给生活带来了方便,但也给上班族带来了压力,因为像电脑一样的智能手机,让上下班时间变得越来越模糊。在一家大型网络公司工作的张小姐就无奈地表示,“自从有了智能手机,假期对我们来说就是换个地方办公而已”。(1月8日《重庆晚报》)

  以前说到“手机奴”“手机控”,一般指的是使用者个人因为过度沉溺于手机的各种功能无法自拔,而给自身的正常工作和生活带来负面影响。但是随着智能手机的日益强大和普及,越来越多的人发现,现在能够通过手机“控制”自己的,已经不限于自己的“心魔”。单位的顶头上司、企业的老板,都可以随时随地通过手机联系自己,并要求自己在手机上完成各种各样的工作。于是,智能手机沦为劳动者“被加班”神器的风险越来越大。

  当智能手机成为一个移动的办公终端,让劳动者不得不随时随地完成来自单位和公司布置的工作任务时,在很多人眼里,它就开始变得像鸡肋一般:不用吧,不方便;用吧,又不得不接受单位和公司加班的要求。以前没有智能手机的时候,即便接到要求加班的电话,还可以以人在外边,赶不回单位等理由来拒绝,而现在有了几乎可以完成所有工作的智能手机,想拒绝都找不到理由。而且,一些单位的领导和老板,也觉得让员工使用智能手机完成工作更“划算”,至少连加班福利和加班费都省了。

  主动的“手机控”变成被动的“手机控”,确实让一些人感觉吃不消。而且用人单位这种模糊上下班时间,随时随地让员工通过手机加班的做法,也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彻底扔掉智能手机显然不是办法,那么问题该如何解决?

  一是需要员工敢于说“不”。尽管对多数城市白领来说,有些加班是不可避免的,也需要员工多些对公司与企业的理解与支持,但是对于一些非必要、不紧急的工作任务,员工应该敢于维护自己休息的权利。

  二是需要用人单位多些对员工的体恤与理解。尤其是不能觉得员工有了智能手机,就可以不分上下班时间,不分是否办公场所,随时随地可以给员工布置任务要求加班了。员工不是机器,其休息权利不但受到法律保护,也理应得到用人单位的尊重,这也是企业人性化管理的基本要求。这就要求企业的老板和其他管理者,心中应该有一个明确的界限,除非碰到异常紧急的情况,尽量不要在下班时间联系员工,安排工作。

  让手机只是沟通工具,而不是成为公司办公桌之外的另外一个办公平台,这应该成为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一种共识。(本报特约评论员  苑广阔)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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