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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12家区级国办养老院进行公建民营改革

2014年01月09日 13:42 来源:天津日报 参与互动(0)

  民政部日前下发《关于开展公办养老机构改革试点的通知》,要求公办养老机构特别是新建机构应当逐步通过公建民营等方式,鼓励社会力量运营。从市民政局获悉,今年,本市养老床位建设将推广公建民营新模式,目前已投入使用的12家区级国办养老机构将率先进行公建民营改革。

  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是指由政府出资修建养老机构,再通过委托管理、合作运营、购买服务等方式进行社会化运营。公建民营的养老机构性质仍属于国办养老院,只是在运营环节上加入社会力量,这既可以保持国办养老机构各种福利服务性质,又可以发挥民间运营团队的专业性。

  今年6月份,坐落在南开区长江道长虹公园东侧的南开区养老中心将完成改造工程实现一期入住,该家养老机构设计床位778张,采取公建民营的运行模式,即政府部门负责修建养老中心,而食堂、保洁、蔬菜大棚等运营部分将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让民营企业加入与民政部门合作运营。

  为了鼓励推动养老机构公建民营新模式,本市将对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给予和民营养老机构相同的床位运营补贴,目前补贴标准是按入住老年人实际占有床位数给予每年每张床位600元补贴,今后补贴标准还有望再提高。此外,为了保障社会力量加入后养老机构的服务质量,民政部门正在制定相关的管理规定,以确保入住公建民营养老机构的老人住得放心。(记者 韩雯)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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