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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卫计委定“十六禁”改行风 严禁开单提成

2014年01月09日 14:53 来源:西海都市报 参与互动(0)

  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严肃行业纪律,促进依法执业、廉洁行医,针对医疗卫生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青海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制定十六项严禁行为事项,在全省系统推行。

  “十六禁”规定包括严禁开大处方和乱开方,严禁开单提成,严禁将医疗卫生人员个人收入与药品和医学检查收入挂钩,严禁违规收费,严禁在医疗过程中违规操作,严禁搭车检查、开药和治疗,严禁出具各类虚假的医学证明文件,严禁以任何借口推诿或拒绝抢救濒临生命危险的病人 ,严禁对法定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隐瞒、缓报、谎报,严禁参与推销活动和违规发布医疗广告,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严禁违规采购使用医药产品,严禁收受回扣,严禁收受红包,严禁在工作时间进行其他与工作无关的活动等内容。

  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向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下发通知,要求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切实加强对“十六禁”规定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行为。(通讯员 高列)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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