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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虐式讨薪不应再有“续集”

2014年01月09日 16:53 来源:人民政协报 参与互动(0)

  春节近在眼前,对于许多农民工来说,摆在他们面前比买返乡车票更加紧迫的,是如何讨到足额工资。日前有网媒报道,在位于郑州市京广路的郑州鞋业包装中心工程建筑工地门口,百余名农民工手拉横幅,成片跪倒在地,讨要工资。

  付出劳动获得报酬,本是天经地义的事。匪夷所思的是,很多时候,合理合法的讨要方式并不奏效。无计可施的农民工从最初的忍气吞声,到后来的上访求助、再到上演“跳楼”、“裸奔”等自虐式讨薪。

  在清欠机制已相对完善、恶意欠薪已经入“罪”的大背景下,自虐式讨薪对应的是有关部门对欠薪治理的劣质化。按正常程序,老百姓欠薪了,有劳动保障部门、工会组织、建设管理、信访调解等部门可以依靠,如不起作用,还有司法程序可走。可令人遗憾的是,一些部门不问应问之事,不尽应尽之责,不用应用之权,不出应出之力,导致讨薪者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

  应该说,老百姓采取自虐方式讨薪,并非本意,是无奈、无助。有关部门如果切实履行职责,尤其在情况没有“恶化”前到位、尽责、守责,总会找到帮老百姓维权的途径。相反,如果无动于衷,或者敷衍塞责,再多的法律条文、再好的应对机制都会沦为摆设。长此以往,只会把更多的讨薪者推向“光怪陆离”的讨薪路。

  (湖北宜城市政协委员 杨明生)

  图:新华社发 朱慧卿 作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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