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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一次买5箱以上烟花需登记

2014年01月13日 09:59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记者昨日在西城区广安门内看到,一处烟花零售网点大棚已经搭建完毕,红彤彤的醒目标识很是吸引人。据悉,从1月15日即本周三零时,各烟花零售网点开始启动配送。1月25日即腊月二十五烟花正式开卖。据悉,今年春节购买烟花爆竹的消费者,凡一次性购买5箱以上的,需进行登记。

  目前,城六区中的西城、东城、海淀、丰台四区均已公布今年烟花爆竹零售网点的设置情况。总体来说,各区零售网点数量均有所减少。比如西城区的零售网点由去年的37个减少为32个,东城区由去年的24个减少到今年的20个。

  记者从安监部门了解到,今年全市的烟花爆竹零售网点总数将继续下降。

  根据去年12月1日开始实行的《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春节零售点、城市长期零售点要实行专店销售。此外,零售场所的面积不得小于10平方米,其周边50米范围内没有其他烟花爆竹零售点,并与学校、幼儿园、医院、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和加油站等易燃易爆物品生产、储存设施等重点建筑物保持100米以上的安全距离。

  同时,从去年3月开始,市烟花办与公安、安监等部门联合推出了烟花管理“三禁止三报告一登记”制度。要求凡一次性购买烟花爆竹5箱以上,需进行登记。对非法经营烟花爆竹的行为人将依据《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和《对非法销售、储存、运输、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依法处理的意见》予以严肃查处。该项要求并不限于春节期间,而是常年有效。

  记者从本市几家大型烟花爆竹专营公司了解到,按照去年3月开始实施的烟花购买登记制度,销售点会要求消费者在购买烟花时填写姓名、购买数量、购买理由、联系方式等信息。春节期间是否也按此要求填写,专营公司表示尚未接到有关通知。(记者 金可)

【编辑:朱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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