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期待“标识公车”走得更远
2014年01月13日 10:18 来源: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从今年开始,广西东盟经济技术开发区实行公务用车“实名”上路,138辆公车全部粘贴上“公务用车”标识,并附举报电话,公开接受社会监督。(1月12日人民日报)
“实名”上路,是公车改革进程中的可贵进步,体现了对群众知情权和监督权的尊重,必然有利于遏制“车轮腐败”。赞许的同时,我们也期待“标识公车”能走得更远。
其一,应统一标识并在更大范围推广。目前“标识公车”仅在个别地区试点开展,并且各地公车标识的颜色、字体大小、内容等也各不相同。作为一种成本低廉、方便有效的监督手段,“标识公车”理应在更大范围推广,并且标识的样式也应统一,方便识别。同时,标识的信息要更全面,仅标识“公务用车”字样,公众有时很难判定某些公车是否私用。比如,景区门口的公车可能是旅游局检查景区工作时所停,也可能是其他行政机关人员公车私用游览景区。所以最好也标明车辆所属单位,以便群众更好地知情、监督。
其二,要拓宽群众举报的渠道。带有拍照、摄像功能的电子产品已经普及到千家万户,除了投诉电话外,也可开通网络举报平台,让群众能更方便的递交证据。同时,还应建立完善的举报奖励机制,调动群众监督的积极性,并加大对违规人员的问责力度,将惩戒结果对社会公开发布。
一言以蔽之,我们期待“标识公车”标到位也能管到位,让公务车都能成为“廉政车”。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