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地点打的来回车费差7元 乘客的哥起争执
2014年01月13日 10:35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同样的地点打的来回,车费却差了7元,乘客表示不理解,可的哥坚持是打表计费,双方发生争执。
10日下午3时许,三名游客来到机场要乘坐飞机回唐山,见时间还充裕,于是打的到中埔水果批发市场买了一些水果,又打的返回机场。
从机场到中埔水果批发市场,的士费11元,但是从中埔水果批发市场回到机场,的士费却是18元。三名旅客认为是的士故意绕路,要不为什么同样的地点,来回的车费差了7元?的哥解释说是打表计费,不存在绕路的情况。
双方在候机楼出发层的车道上争执,机场公安分局民警见状上前了解情况,对双方进行劝解。民警告诉三名旅客,厦门部分道路施工,确实有些路段无法通行,不能简单以同一地点来回的思考方式,考量打的费用。如果认为的哥绕路,可以记下车牌号码,向出租车公司和运管处投诉。经民警劝解,三名旅客表示不再追究。(记者 程午鹏 通讯员 刘海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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