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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晚报:有关道义媒体应廓清真相再下笔

2014年01月13日 10:46 来源:山西晚报 参与互动(0)

  “扶老人被讹,以死自证清白。”消息一出笼,围观者如云,愤怒者如云,自我警示者如云,类似的消息近年来总能激起全社会的无限兴趣。消息广泛传播和公众吸收消化的结果,是另一些消息的面世:老人不慎摔倒,或视而不见,或多人围成圈子,等警察到来。往深里再探一探,是社会道德底线的一降再降,再好的心肠,都被这些消息吓住了。

  但是,“是否被讹”的真相呢?对大多数人来说,已成了次要的东西,只有“被吓住”这一结果刻骨铭心。事实上,好多事情的背后,并不是媒体表述得那么可怕,甚至压根不是那么回事儿,比如“北京街头老外扶人被讹”一事,再比如,“广东扶人者是否意在以死证清白”,几天过去了,还是一团迷雾,有待廓清。事实的真实性,要等有关部门的调查,这里想要说的是,媒体,无论报刊电视还是网络,特别是自命权威的媒体,为何要着着急急地去报道,而不等等真相的脚步?

  普天之下,众生芸芸,善恶难等。“老人讹人”这些事儿,很多都事后证明有真有假。如果把时间倒回去看,老人摔倒被人扶起之类的事情,明朝也有,清朝也有,民国估计也有,难以计数,但怎么就在这几年成了焦点,成了把传统道德弄得伤痕累累的利器了呢?窃以为,媒体难辞其咎。急巴巴去报道去渲染而不待求证完成,这种行为本身就说明他们把这些所谓新闻当成了噱头当成了卖点从而哗众取宠,忘记了要真相要负责的本源使命,忘记了自身的放大效应,还有,故意忽略了可能造成的后果。有图有视频未必有真相,部分的真相很多时候根本就不是真相,部分事实的客观不能代表整体事实的客观。事关道德甚至法律,是不能被八卦被娱乐化的,失去底线,失去必须的严肃性,说这样的媒体是害群之马一点不为过。

  既然人人善恶难等,那就必须承认我们的社会有坏人坏事,有可能会讹人的老人,自古及今,概莫能外。一如人类文明的进步,不可能被恶势力阻止,坏人坏事也不可能成为道德蜕变的主流。作为媒体,应该负有推动道德进步的道义责任,应该具有改良社会风气的价值追求,而不是见到一个斑点即宣告自己看到了豹子,以煽动公众的情绪为能事,置对公共道德的危害于不顾。什么事情要马上说,什么事情要等一等再说,什么事情要大声说,什么事情要小声说甚至不说,记者的笔下有道义,媒体的镜头有责任。传播什么新闻,传递什么价值,不能一时兴起,更不能哗众取宠。

  近几年来,从报纸到电视到网络,传播技术的进步和影响面都是空前的,但媒体自身的道德建设好像并没有跟上,理由是所谓的要迎合市场,手段是所谓的抢新闻,好像除了尽可能地争取眼球,其他都不重要。别人正常的隐私,可以在群体起哄声中乱挖,甚至臆测编造,法条明文规定“保护未成年人”,但在自己需要时就可以视而不见……在私人的或公共的伤口上撒盐,无论什么原因,都不能算合适的行为。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拼命拿笔拿镜头来充当传播“老人讹人”之类新闻急先锋的记者朋友,自然也会老的,如果在他老去的某一天,不慎摔倒街头,自己爬不起来,而路人虽纷纭却视而不见,不知会作何感想。(李广义)

【编辑:杜雯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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