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伙爱车停小区被贴“罚单” 细看竟为火锅店广告
何风 绘
爱车停在自家小区也会被贴罚单?前几天,家住友谊西路市政设计研究院家属院的小王就遇到了这样的一件怪事,原来他爱车上的“罚单”不是交警贴的,而是附近火锅店伙计贴的优惠券。
小王家住友谊西路的市政设计研究院家属院,前两天小王准备开车上班时,发现自己爱车的车窗上有张“罚单”,大小和交警贴的罚单一样,但颜色是红色的。“在小区里停车也能吃罚单?”正当小王纳闷之时,门卫李大爷正好经过这里,他告诉小王,那不是罚单,是附近一家火锅店的广告。
小王撕下来一看,果不其然,“罚单”只是一个博人眼球的噱头,背后写着:“亲,我们友情提示您:由于您照章停车,请您持此券到本店接受处罚。”而处罚的方式是凭此单在火锅店用餐可抵20元现金。
按照小王提供的“罚单”地址,记者在草场坡附近找到了这家火锅店,据工作人员说,此举并无他意,只是为了吸引顾客而做的一个策划。“不过,这次策划的宣传效果倒是达到了,最近有不少顾客拿着‘罚单’到我们店里消费。”工作人员说。
对于火锅店为吸引顾客想的这个法子,有市民认为,这是一种有趣创意,商家的方式可行。也有市民表示,此举容易让他人效仿,从而助长野广告的乱贴现象,影响城市市容。
对此,市交警支队宣传科科长杨波说,“商家利用‘罚单’作噱头,影响交警平日执法的严肃性,显然是不可取的。”陕西琴剑律师事务所的朱忠涛律师也阐述了相似的观点:“这样的‘罚单’广告属于‘野广告’的一种,应该被禁止;广告内容是否得到审核也不得而知,从法律上来看,这样的广告形式是不允许的。”(记者 张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