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政协会议通过 “建设美丽哈尔滨”建议案
参与互动(0)政协哈尔滨市十二届三次会议今日下午闭幕。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建设“美丽哈尔滨”》的建议案,这份涉及全市人民生活环境质量的建议案,通篇呼吁生态立市,发展绿色经济,提出把哈尔滨打造成为具有山水田园特色的北方生态城市。会后,该建议案将被送请哈尔滨市委、市政府研究参考。
最近哈尔滨频频出现的雾霾天,让百姓对空气质量格外担忧。建议案中提到,行政区划有边界,大气却是没有边界的。哈市应积极抓住国家和省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有利契机,整合治理大气污染的力量,以区域合作方式制定共同的治理规划和目标,采取共同举措,实现整体联动,避免边整治边污染和交叉污染的无用治理。尽快制定实施《哈尔滨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加强空气质量监测、监管,抓住污染物排放的主要矛盾,组织专家对各类污染因素逐一排查,逐一梳理,列出治理的重点,有针对性地拿出整改方案。加快产业结构转型,不断控制企业对大气污染的排放量。加快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解决工业废气污染问题,有效控制有毒有害废气排放,扩大集中供热覆盖面,加快淘汰重度大气污染企业和分散燃煤型锅炉,全面支持企业实施技改,控制好大气污染源头。限制原煤和蒙煤等高污染燃料使用,切实解决冬季煤烟型大气污染问题。
此外,哈市要积极推广天然气、液化天然气,鼓励出租车、公交车使用清洁能源。建议将新能源装备产业的发展纳入政府政策支持项目,加大清洁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同时,政府还要下大力气破解秸杆田间焚烧,真正达到秸杆科学利用和净化城市空气的目的。
在治理机动车尾气污染方面,建议加大机动车排污防治监管举措,持续加大公共交通投资力度。适时出台机动车控制的有效措施,推进机动车尾气达标排放,加快淘汰“黄标车”。重点加快地铁等轨道交通建设,加快实施公交都市建设,发展BRT快速公共交通系统,减少私家车出行,倡导绿色出行,为哈尔滨的天更蓝迈出实质性的步伐。
城市绿地不仅能美化环境,同时具有净化空气、调节和改善小气候、吸滞烟尘和粉尘等作用。为增加城市绿地面积,建议在城市棚户区改造、旧城改造和土地开发过程中,提高城市中心区企事业单位和居住区的绿地率。按城市绿地规划要求和国家森林城市建设标准制定相关政策,通过迁移、土地置换和开发用地拿出相应比例土地建设公园绿地和林地。
目前,哈尔滨市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已经制定了树种规划,但对树种选择的具体方法及保障规划的实施措施还不够明确。建议园林绿化管理部门、城市林业部门和水务部门合作,结合城市各类绿地和水域的特点按规划制定年度实施计划,明确各类绿地和水域环境应用树种的种类和年度增加树种种类的计划,并纳入各类绿地和水域的建设标准评估中。政府应通过政策引导和科研立项支持企业开展植物引种,保证城市绿化的可持续发展。
松花江是哈尔滨的母亲河,一直备受关注。对于松花江水资源的保护,建议涉水生态建设应该从长远考虑,统一规划,并上升到立法保护高度。同时应积极与国家有关部门进一步协商松花江全流域治理问题,建立上下游协商沟通机制,上游城市污染水系补偿机制,下游城市对上游城市监管机制,社会各界对污染企业监督机制。
在滩岛湿地保护方面,建议在开发湿地游、沿江游的过程中,应尽量避免游人和建设者对生态环境的破坏,适当控制单位和个人承包年限,限制开发和使用权限,坚决杜绝建设永久性建筑和破坏性娱乐项目。
对于松花江渔业资源保护,要以重现“三花五罗”为目标,加强沿江渔业监管,加大育苗放养力度,指导慈善人士科学放生,严厉打击电鱼、绝户网等野蛮捕捞方式,增加涉水禽类,恢复百里生态长廊的植被体系和生物多样性。(记者 夏雪 王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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