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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岁小伙救落水女子遇难 200名村民自发送葬

2014年01月13日 15:18 来源:华龙网 参与互动(0)

  石柱17岁小伙田磊跳进河中救醉酒轻生女子,对方最终获救,他则永远闭上了双眼。事发后,当地200村民为他开追悼会,还抬着花圈为他送葬,后来,他和其他3名救人英雄被授予“见义勇为”称号。昨天,记者从石柱县委宣传部获悉,田磊因事迹感人已被推荐参评第19期“重庆好人”。

  田磊家住石柱县南宾镇梁峰村垭口组134号,救人身亡时他只有17岁。昨天,石柱县南宾镇综治办原主任谭鸿林回忆,2012年10月16日凌晨1点左右,田磊与朋友况樊城玩耍后步行回家,当他俩行至“天尧酒店”往石桥子方向约100米远时,看到一女子搀着一年轻醉酒女,突然,醉酒女翻过河堤栏杆欲跳入龙河轻生,被田磊等人及时劝阻。

  田磊和况樊城刚离开不远,突然听到身后传来“救命”的呼喊声。原来,那名醉酒女子趁同行朋友不备跳入河里。

  田磊两人立即返回,与醉酒女的朋友何龙一道跳入河中救人。后来,他们把落水女子救至浅水区,在消防官兵和民警配合下,落水女子被救上岸来。这时,大家突然发现不会游泳的田磊不见踪影。民警和消防官兵立即展开搜救,直至当天上午,才在女子跳河现场附近打捞上田磊的遗体。

  后经石柱县南宾第一派出所调查,醉酒女子姓陈,事发当晚他们一行6人在歌城唱完歌后,陈某和一对夫妻等3人沿滨河公园步行。当时这对夫妻吵架后丈夫离去,妻子则抱怨起丈夫来,陈某也对男友开始抱怨起来,由于她之前已喝醉,越说越激动,于是做出跳河举动。

  昨天,南宾镇综治办原主任谭鸿林介绍,田磊下葬那天,当地200余村民抬着花圈自发地给他送葬。事发后获救女子陈某的家人为田磊家人送来了1万元慰问金,并时常登门看望。田磊被追评为石柱县第三届“道德模范”,奖励3000元。今年1月3日,田磊登上“第19期重庆好人榜”,被石柱县文明办推荐参评“重庆好人”。重庆商报 首席记者 黄平 实习生 胡维 邱元红

【编辑:王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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