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法院将在公共场所实时播出“老赖”名单
中新网南京1月13日电 (张楠 申冉)诚信缺失目前执行难的一个重要原因就是,执行局在推动全社会诚信体系的建设方面要加大惩处力度。13日,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局局长李畅向社会告知,要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惩处力度;对于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规定义务的企业,在“重合同守信用”年审时给予否定性评价;加大对被执行人拒不履行义务的惩戒力度。
2013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执行局会同南京市工商局对全市604家企业的重合同守信用情况进行了复查,电话联系62家涉诉企业,宣传自觉履行法院生效裁判的重要意义,建议南京市工商局按照《江苏省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对在经济诉讼中败诉严重失信的南京嘉盛景观建设有限公司、南京汤泉建设有限公司、南京苏亚屠宰设备制造有限公司等13家企业作出取消重合同守信用的资质。通过限制5名个人高消费、限制55名个人出入境等举措让“老赖”处处受制。对被执行人转移、隐匿财产的行为,依法适用《刑法》和《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对有能力履行而拒不履行生效法律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处以拘留、罚款,情节严重触犯刑律的追究其刑事责任。全市法院2013年共拘留137人,罚款41件,罚款金额435万元、法院被执行人汪礼祥、方本虎、钟德勇、郭强强被以拒执罪移送公安追究刑事责任。
必须加大对拒不履行法院生效裁判行为的惩处力度。严格按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截止2013年12月20日,共向最高院征信系统网录入241个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向南京的新闻媒体和人民银行征信系统提供312个失信单位和失信人员名单。
2014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还将进一步加大对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曝光力度,在社会公共场所分批实时流动播出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让老赖无处可遁,迫使失信被执行人主动履行法律义务。(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