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安徽合肥:雾霾“爆表”将强制停驶三成公务车

2014年01月13日 18:03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社合肥1月13日电 (记者 吴兰)13日,《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对外正式发布。记者当日采访获悉,若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大于500,处于“爆表”状态,合肥将启动I级(红色)预警,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的30%以上公务车将被强制停驶。

  当前,雾霾天气已成关注焦点,去年中国多个城市的PM2.5数值突破历史极值,位于中部城市的安徽合肥,也连续出现重污染天气。据了解,刚刚过去的2013年,合肥全年雾日为16天,霾日则高达174天,超过一半天数沦陷于雾霾之中。

  13日7时,合肥的AQI(空气质量指数)达到333,成为目前中国161个参与空气质量排名的城市中空气质量最差的城市。

  据介绍,在《合肥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明确提出按照重污染天气的发展趋势、严重性和紧急程度,将预警等级划分为蓝色、黄色、橙色、红色共4级预警。除蓝色预警无强制性措施外,其他3级预警不同程度强制性措施。

  其中,当合肥市AQI>500,且气象预报未来2天仍将维持不利气象条件时启动红色预警,届时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黄标公务车及30%以上公务车停驶;采取人工降雨、降雾等可行的气象干预措施;矿山企业露天开采、城市垃圾露天焚烧等均被强制禁止;钢铁、化工、冶金等行业及使用涂料等挥发性有机物企业中的重点排污单位减少20%大气污染排放,所有废气不能达标的工业企业依法责令停产。

  当日合肥市政府还与相关单位签订责任状,对在重污染天气中工作不力、履职缺位等给予公开曝光并问责;对构成违法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责任。

  此外,当日公布的《合肥市空气质量达标阶段性工作方案》明确提出严格项目环保准入,严禁在生态脆弱或环境敏感区域建设高污染、高耗能项目,不再审批新增钢铁、水泥、船舶等产能严重过剩项目。(完)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