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就42项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征求公众意见
中新网广州1月13电(王华 周嘉雯)广州市规划局13日公布新编制的该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设置标准(修订)》,共涉及八大类42项公共服务设置。
涉及的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设施、行政管理、服务、医疗卫生、福利设施、市政公共设施以及文化体育绿地、商业服务等,该《标准》于14日至24日在市规划局网站对外征求公众意见。
《标准》大幅提高了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人均建筑面积,最低可达3.2平方米/人,约占住宅建筑面积的11%,较原先增加一倍。全市养老设施将从原养老床位每千人设置2床,提高到每千人6.4床;公共厕所一般规模从50-70平方米/处,增加至70-100平方米/处,男女厕位比例按1:1.5设置;中心城区以外学生人均用地规模,高中从16-17平方米/人提高到22平方米/人,初中从15平方米/人提高到23平方米/人,小学从12-13平方米/人提高到18平方米/人。
此外,《标准》在设置项目上也有所创建,首创街道级政务服务中心、综治信访维稳中心、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和居委级社区议事厅、社区服务站等社区行政管理和服务设施等。同时,还将新增公共图书馆、阅览室、社区公园、小区游园等文化绿地设施、街道级老年人福利院等福利设施;垃圾收集站和再生资源回收站(点)等市政公用设施。
此项《标准》将在广州建立“区域统筹-街道-居委”三级指标“新体系”,重点设置街道和居委基层社区公共服务设施,为全国首创。打破此前传统的“区域统筹-居住区-小区-组团”四级体系,使社会公共服务设施与社区行政体系相对应,便于明确建设、管理及使用主体。(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