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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政协委员:雾霾治理不能仅靠政府

2014年01月13日 22:0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中新网广州1月13日电 (程景伟)广东省政协科学技术界发言人、中山大学环境与生态研究院院长杨中艺13日称,政府有责任采取强有力的措施治理雾霾,但公众也有义务为此做出努力甚至付费,中国的环境保护法也明确规定“谁污染谁治理”,雾霾治理责任不能仅仅推到政府身上。

  杨中艺在当天举行的广东省政协界别发言人媒体见面会上称,在强调政府对改善空气质量责任的同时,也要考虑个人义务,每个人其实都是污染源,比如开车排放的尾气、烹饪时产生的油烟,均是雾霾来源,大家少点一人开车出行,多用公共交通系统或骑自行车出行,都有利于减轻雾霾污染程度。

  对于空气监测数据和公众直观感受有差距的疑问,杨中艺认为,国家环保部门公布的空气质量新标准,加入了PM2.5、臭氧等指标,目前一些区域已经开始实行,但该标准对环境质量的控制比较宽松,按照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标准看,中国的空气质量指标标准属于第一过渡期标准,与WHO推荐标准有一定距离。

  杨中艺表示,在现有的形势下,公众要承受空气质量标准较宽松的后果,且不要以为问题马上可以得到解决,如果治理措施得力,解决时间会短一些,如果不得力,可能要更长。不过他希望政府有更加长远的设想和目标,为将空气质量标准上调至严格一些的第二过渡期标准设下时间表,让大家看到空气改善的希望。

  杨中艺还称,在发生严重雾霾天气时,社会往往将关注点聚集在应急措施上,但应急措施只为解决一时问题,且能否有效解决还值得怀疑,政府只有做出扎实的治理措施和加大资源投入,才能真正让公众获得信心;此外还要注意让污染预警信息被公众尤其有呼吸疾病等敏感群体接收到,并采取措施防止他们受到雾霾天气的伤害。(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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