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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于洪区下月前完成公车改革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

2014年01月17日 09:59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取消一般公务用车,组建市场化运作的公务车队

  1月16日,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从于洪区获悉,为进一步降低行政成本,提高公务用车使用效率,切实做到“公车公用”,于洪区将从即日起至二月底前,全面完成公务用车改革任务。

  为确保公务用车改革顺利实施,于洪区成立了以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为组长的领导小组,并为公务用车改革制定了时间表。三天内,各车改单位将上报公车改革涉及的人员及数量;本月底前,将收缴封存各车改单位的公务用车,评估参加车改的车辆,安置和分流驾驶员,并核发个人工作性交通补贴;二月底前,将组建完成公务用车车队。

  在公车改革过程中,于洪区将取消一般公务用车,保留必要的执法执勤、机要通信、应急和特种专业技术用车及按规定配备的其他车辆。为保障公务出行,将组建公务车队,用于公务活动和应急处置,公务车队将实行市场化运作模式,提前预约、有偿使用、刷卡结算。该区将为车改单位安排公共交通专项经费用于支付公务用车费用,所有公务车都将安装GPS管理系统,由公务车队统一管理。

  同时,于洪区还将根据参加车改人员的职务职级和实际工作量发放交通补贴,针对部分街道远离市区的实际,还将对中远郊工作人员车改交通补贴进行适当调整。(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刘强 通讯员 刘帅)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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