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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丢失宠物狗 有人帮忙找回张口索要千元

2014年01月17日 11:14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家中的宠物狗跑丢了,有人帮忙找回狗,张口就要1000元。近日,市民沈小姐遇到这样的事情,她觉得对方是在敲诈。

  沈小姐住在宝龙附近,家中养着一只名叫“八戒”的英国斗牛犬。11日6时许,沈小姐的父亲出门遛狗,由于没系狗绳,“八戒”突然冲向拐角处,随后消失了。事后,沈小姐通过网络发布了寻狗启示。

  3天后,一名中年妇女打来电话,称找到了“八戒”。电话中,沈小姐问对方:“我要怎么感谢你?”对方回答:“意思一下就行了。”

  然而双方见面时,中年妇女并没有将狗带来,而是向沈小姐算起了账。“她说她花了大钱从狗贩子手中买回‘八戒’,还说养它的这几天也花了不少钱,最后向我要1000元。”沈小姐表示,中年妇女还称,沈小姐若不给她钱,她不仅不会让沈小姐见到“八戒”,还会将“八戒”卖到乡下去。

  “我怀疑就是她偷了‘八戒’,然后趁机敲诈我,于是就报警了。”沈小姐说,民警表示无能为力,因为沈小姐养的狗没有办理狗证,即使见到了狗,也没有证据证明狗是沈小姐的,建议双方协商解决此事。沈小姐表示,最终她出600元换回了“八戒”,而那名中年妇女一边数钱一边在喊自己亏本了。

  北京德恒(福州)律师事务所的任林鹏律师认为,警方的做法没有错,因为寻回私有物品需要提供有效举证,失主若能提供照片及狗的显著特征等有效证据(如动物专家的认证),证明狗是自己的,便可顺利领回;若不能有效举证,便缺乏依据。不过,换一个角度说,狗也是私人财产,如果侵占他人财产,一经证实,也属于违法行为。

  沈小姐表示,今后会用狗绳套牢“八戒”,不会再让它乱跑,并准备去办理狗证。(本报记者 兰超)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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