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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宁:重污染天将公车上路数量控制在10%以内

2014年01月17日 13:06 来源:西宁晚报 参与互动(0)

  1月16日,记者从市交警支队了解到,为应对重度污染天气情形,保证市区道路畅通,按照市区污染级别,市交警将对包含公务车在内的所有机动车辆采取停运的措施,在重污染的情况下全市将公车上路数量控制在10%以内。

  据了解,在预警三级(黄色)的天气,行政机关单位公务用车上路行驶率控制在50%以内,核定载质量为10顿以上的货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持有黄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一律停止上路行驶。在预警二级(橙色)的天气,行政、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公务用车上路行驶率控制在30%以内,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建筑垃圾运输车、商砼运输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核定载质量为5吨以上货车以及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各类摩托车一律停止上路行驶。

  另外,在预警一级(红色)的天气,行政、事业、企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的公务用车上路行驶率控制在10%以内,施工工地停止土石方和建筑拆除施工,停止渣土车、砂石车等易扬尘车辆运输,除急救车、消防车、工程车、警车、公交车、通勤车、旅游车、出租车、商场超市配送商品的车辆以及电信、电力、通讯、给水、排水、邮政、市政、燃气等单位从事道路及公共设施维护的专项作业车以外,其余车辆一律按号牌尾号实施单双号行驶,同时核定载质量为3吨以上货车以及未取得绿色环保标志的机动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拖拉机和各类摩托车一律停止上路行驶。(记者 金华山 实习记者 李楠)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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