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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方日报:让好干部在更大范围中脱颖而出

2014年01月17日 13:08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12年来首次修订,较之12年前的版本,修订后的条例加入了“裸官不得提拔”、“被问责干部两年内不得升职”等与实际联系紧密的内容。新版《干部任用条例》一个鲜明特点,就是突出问题意识,坚持问题导向。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指出,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干部任用条例》则在全国范围内树立了科学的用人导向,对官场顽疾下“猛药”,直击干部选拔“不正之风”。《干部任用条例》第一次将“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好干部的五大标准纳入其中作为选拔任用干部的要求,这在全党全国都在深入开展群众路线教育的关键时期具有重要意义。众所周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总的要求就是坚持“为民务实清廉”,而“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是习近平总书记在2013年全国组织工作会议上提出来的好干部的标准。这次《干部任用条例》的修改正是对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好诠释。只有好干部在更大范围中脱颖而出,才能保证党和国家的长久发展。

  《干部任用条例》不唯GDP选干部;首次明确裸官不得提拔;被问责免职干部两年内不得升职;首次详细规定“破格提拔”标准……几乎每一条规定都能清晰看到其出台的现实土壤,每一条规定针对的都是群众反映异常强烈的现象。不唯GDP论英雄,而是以有质量、有效益、可持续的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社会和谐进步、文化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党的建设等作为考核评价的重要内容,更加重视劳动就业、居民收入、科技创新、教育文化、社会保障、卫生健康等的考核,强化约束性指标考核。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有利于将那些打基础、谋长远,有责任心,为党和人民的事业埋头苦干、添砖加瓦的好干部选拔出来,让更多的实干型、为民型干部脱颖而出,进而引导党员干部多做稳增长、惠民生、促和谐的事。

  尤其是针对“裸官”的新规,可谓是一剂猛药,把裸官权力关进笼子,打到了他们的“七寸”。从制度上堵死裸官升职空间,凸显出前移反腐关口、强化权力监督之深意,断了那些“身在曹营心在汉”的官员仕途上再进一步的念想。可以说,经过几年的发酵,从民间到官方,最高层对于裸官的规制立场越发明确。中纪委书记王岐山在第十八届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中强调,要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如今禁止“裸官”提拔则是一项重大进展。一方面说明当前国内的“裸官”现象已经到了不得不认真对待的时候;另一方面,则说明中央反腐败力度越来越大,未来的反腐败将加快向法治、制度反腐的方向延伸,一些新的制度将会不断出台,将权力关进制度笼子的力度会不断加大。去年末,中央组织部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工作的通知》,指出下一步将开展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的抽查核实工作。只有形成合理的制度体系,建立专门的部门对领导干部报告的个人事项进行常态性的普查、核实和管理,才能让个人事项报告对所有领导干部都有震慑力。这样才能让裸官真正被人们知晓,被监督在应有的权力行使范围内。

  好的干部对于我党的重要性不言而喻,这也正是此次《干部任用条例》修改坚持问题导向的根本原因。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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