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不要用“比烂”来解读“地区腐败程度”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副院长、经济学院教授聂辉华通过整理1999-2007年的《中国检察年鉴》、《中国统计年鉴》,用“每万名公职人员的贪污贿赂立案数”来衡量一个地区的腐败程度。从数据上看,最腐败的地区多数是东南沿海省份和中西部省份,其中福建、贵州、浙江等位居前列。
这种原本不涉及地域歧视的研究,立刻引发了地域性的反应。在那些“躺着中枪”的腐败多发省份,马上有言论认为这并不“靠谱”。他们的逻辑是“从简单的经验出发,即可发现,立案数根本无法反映真实的腐败严重程度,‘每万名公职人员贪污立案数’所反映的更多是反腐败力度,而非腐败程度。”这个反向思维的逻辑方式很有意思,初看貌似正确,实则是想告诉我们:别的地方比这更要腐败多发,只不过是隐藏在地下没被发现而已。
一个地方在腐败排行榜高居前列,的确不是一件多么光彩的事情。可神经用不着如此过敏,非要用打比方、举例子、摆事实来证明人家逻辑不正确、方法不科学、研究不靠谱;非要为“我们家乡”辩明“冤枉”,竭力说明该省的腐败程度并不比别的地方高,相比之下还算“清白”。
这种自证、这种强调从逻辑上讲或许是通的,可恰恰是这样的比较和自证,恰恰是另外一种暴露,暴露出社会上普遍存在的“比烂心理”已蔓延到反腐败这一领域,并让某些人某些地方失去了反省和自警的能力。
我们知道,比烂心理指的是大家不是比着看谁比谁更好,有没有比我更好更优秀的;而是比着有没有比我更坏更烂的、谁比谁更坏更烂。在这种心理作用之下,一个道德缺失之人,不仅不会内疚,相反还会觉得心安理得:只要有比我更坏更烂的存在,我便是不坏不烂。就算最终被查被罚,他们也不会悔过,相反还会觉得自己冤,自己倒霉。
腐败,在一个地方无论高发低发,只要存在,就得反思,就得“必反”。即便真能证明别的地方比我“热恋的家乡”腐败程度更高,也不能说明你这里就是一方净土。聂辉华的研究有多少实际意义,这里可以暂且不做讨论,可一些地方一些人如此认真地在腐败程度上较真地“比烂比坏“,恰恰说明其底线之低、价值观之扭曲。
对社会人群中的“比烂心理”,有言论警醒式地指出:社会良知根本不可能在比烂的过程中生长出来,只能在比烂的过程中烂尽坏死。同样,如果在反腐领域内对类似的“比烂心理”没有清醒的认识,让某些人对“腐败排行”的叫屈得到支持,那么,一个地方的清廉也绝不可能在比坏比烂中产生,只可能……(蔡宁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