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阳:今年起新生儿出生当日即可享受医保
2014年01月21日 10:00 来源:贵阳日报 参与互动(0)
今年起,我市新生儿在出生后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后,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超过90日办理的,将等待6个月后,才能享受医保。
记者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获悉,我市对新生儿参加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的新规定明确,新生儿出生后,其监护人应当及时为其办理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手续,出生后90日内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自出生之日起,即可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新生儿出生超过90日后办理参保缴费手续的,实行6个月“待遇等待期”,从待遇等待期满的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待遇。
据介绍,新规调整后,将填补我市新生儿出生后至参保之前的医疗保障空白,减轻新生儿家庭的医疗负担,进一步保障新生儿的医疗待遇。(本报记者 罗海兰)
【编辑:李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