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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人大代表:新建小区应保证一户一个停车位

2014年01月21日 10:50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白天出门办事,银行、医院、写字间外兜圈找车位,晚上开车回家,时不时上演“抢车位大战”。随着汽车保有量与日俱增,“停车难”问题也越来越困扰着有车一族。如何缓解“停车难”呢?省十二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省人大代表张玲提出了《关于解决城市停车难问题的建议》,建议新建小区在规划时应保证“一户一位”,办公、医院、商业地区等人流较大的地区,要通过测算提高车位数量。

  张玲表示,沈阳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经突破130万辆,其中城区机动车保有量近90万辆,而城区停车设施仅有41.7万个,城区停车设施缺口近50万个,停车设施供给严重不足。还有一些停车位被挪作他用、安装地锥地锁、开发商对停车泊位只售不租、地下停车泊位因收费不合理导致闲置,白天车辆向城市中心流动、晚间车辆向城周流动的“潮汐现象”,也使得本已极其短缺的城市中心地带的停车泊位,在白天愈加紧张。

  因此,张玲建议,要想缓解“停车难“问题,首先政府应加大停车设施建设资金投入,也可借鉴国外经验,建立社会公共停车场建设基金。在办公、医院、商业地区等人流较大的地区,要通过测算人员流动数量、车流数量、建筑物面积、周边地区繁华程度等提高车位配比。新建的小区在考虑建筑密度、人口密度、容积率的基础上,应按照不低于“一户一位”的标准,设置停车设施配建比例。新建住宅和公共建筑的配建比例应得到严格执行,若不按标准设置配套的停车场,可按停车位缺少的数量罚缴停车位异地建设费或者不予颁发施工许可证。(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唐心萌)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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