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命丧钟点房宾馆8小时后才报案 家属称排除他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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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日晚上10点半,家住遂宁市射洪县的邱女士和母亲匆忙赶到射洪金鹏宾馆五楼501房间时,父亲已经冰凉地躺在床上,不再醒来。
据了解,邱女士的父亲于16日下午1点27分入住该宾馆,晚上9点32分民警接到宾馆报警。“开了钟点房,3小时后人没出房间,为何隔了8个多小时宾馆才报案?”对此,邱女士十分气愤。
就此,四川诸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民洪称:如死亡时间在钟点房到时以后,那么宾馆应承担赔偿责任。
死者家属:排除他杀 宾馆仍难逃其责
16日中午,邱父与邱女士的叔叔胡先生因参加亲戚聚会一同在射洪金鹏酒店就餐,当日邱女士及母亲均未出席。据胡先生回忆,当天中午邱父在聚会上喝了几杯白酒,午饭后,邱父称自己有点累了,便与亲戚道别离开现场。
“我以为他已经回家了。”让胡先生没有想到的是,邱父当日中午并未回家,而是直接去到金鹏酒店五楼开了一间钟点房休息。“当时开房时间是下午1点27分。”邱女士在宾馆监控录像中查询到父亲入住时间。直到晚上近10点,父亲所在的501房间才被民警打开。
“其间我给父亲打了无数通电话,都没人接,而我和母亲都以为他去朋友家了,直到晚上10点05分的时候,我终于打通了父亲电话,是一名警察接的。”邱女士说,她与母亲来到宾馆时,邱父全身已经冰凉。邱女士坦言,49岁的父亲本身有一些疾病,因此可以排除他杀,不过她仍然认为宾馆有不可推卸的责任,“开了3个小时的钟点房,3小时后人没出房间,宾馆工作人员难道不应该敲门问情况吗?为何过了8个多小时宾馆才报案?”邱女士说。
宾馆人员:保护客人隐私 不便闯门而入
“当天下午5点左右,我们就开始向501房间打电话了。”据金鹏宾馆一知情服务员透露,当天下午邱父在前台开了一间钟点房后便直接进入501房间,并将房门反锁。“其实一般来说,客人开钟点房,时间是控制在3-4个小时内。”不过,该服务员同时也坦言如果房间到点,客人没有主动要求退房,那么宾馆会直接对该房间进行续房处理。
“其实当时我们也很奇怪,明明没有看见他出来,但是电话就是没人接听。”此后,该宾馆服务员又继续往房间打了十几通电话并尝试敲门。“房间没有反应,但考虑到客人隐私,我们一般不会直接闯入房间,于是就按照续房处理。”
据了解,邱父在开房时支付了一定押金,按照时间计算,该押金只能维持到晚上9点。“9点多钟,房间还是没有反应,于是我们便报警了。”随后,射洪县太和镇派出所民警赶到现场,将房门撬开后发现邱父已经断气,“房门内部上了锁,死者平静躺在床上,现场也找不到其他异样痕迹。”当日到达现场的民警回忆说。
律师:确定死亡时间后 才能断定宾馆责任
邱女士断定父亲死亡属自身原因,但宾馆是否也有责任?对此,四川诸葛律师事务所律师李民洪解释,根据相关规定,经营者提供服务时,对消费时的人身、财产权有特殊保护义务,也就是有特别注意义务。“就本事件来看,服务员多次给邱父打电话,电话都处于未接状态,服务人员应当考虑到某人有发生危险的可能,但因其没有履行特别注意义务而放任了这种危险的发生,主观上有重大过错。”
另外,该事件还必须考虑宾馆的过错行为与死者死亡的后果有无因果关系,如果邱父死亡在服务人员给其打第一个电话之前,宾馆则不承担责任,如死亡时间在服务人员打第一个电话之后,宾馆则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死亡时间可申请司法鉴定。”李律师表示,如果属于后者,那么宾馆应当支付丧葬费、死亡赔偿金以及死者生前扶养的人所必需的生活费等费用。(记者 陈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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