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的哥今年起将实行记分考核
参与互动(0)昨日记者从市运管处获悉,我市出租车驾驶员今年起实行服务质量记分考核,考核周期为一年(今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初始分值为24分。
出租车驾驶员服务质量记分考核主要根据驾驶员的日常经营行为、车容车况和文明服务等表现进行考核记分,对驾驶员违规行为进行服务质量扣分。
出租车驾驶员具有不使用、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或不按计价器显示金额收费;擅自调整计价器影响营运秩序;在待租状态下拒绝提供载客服务,或载客途中无正当理由中断服务,或在出租车营业站点内不服从管理人员调派;招揽其他乘客合乘;无故绕行;在运输乘客途中擅自变更车辆或者将乘客移交他人运输;转借、出租或者涂改客运资格证等7种行为的,第一次将处罚1000元、扣12分,第二次将处罚2000元、扣12分,一年内被处罚2次的,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
出租车司机无从业资格证上岗,第一次扣6分,第二次扣18分;站外揽客、无服务卡,每次扣6分;在驾车过程中打手机、在车内抽烟、乱扔废弃物、不使用文明用语等,扣3分;服务态度恶劣、故意刁难乘客的,扣6分;出租车不整洁卫生或未按规定使用监控系统终端且拒不改正的、不按规定出具发票的,第一次罚款200元、扣3分,第二次罚款500元、扣3分。
乘客下车时,出租车驾驶员如果未提醒乘客携带好随身物品,或未及时查看车上是否有遗留物品,扣3分;如果不主动上交乘客失物或非法占有失物,查证属实的,扣12分。
出租车驾驶员故意使用假币被查实的;严重扰乱营运秩序,影响出租车客运市场稳定,情节严重的;在抢险救灾或应急事件中不服从管理部门调度的,将一次性扣除24分,并列入“黑名单”,三年内不得从事出租车营运,三年后符合规定条件且重新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从事出租车营业。
驾驶假(套)牌出租车的驾驶员,也将被扣除24分,并被罚款30000元。
若驾驶员在考核周期内服务质量分值累计被扣15分以上或一次性违规被扣12分及以上,需到专门的培训机构进行为期18学时的出租汽车法规、职业道德和安全意识等培训,并凭培训证明到市运管处办理清除计分手续。未经相关部门同意逾期不参加培训的驾驶员,市运管处将收回其服务监督卡,暂时取消其上岗资格,参加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今后,市运管处执法人员将上路查处的哥违规行为,市民也可拨打83313000举报。市运管处和市交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将信息互通,分别扣分和罚款。(本报记者 陈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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