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政协委员:家政服务人员应纳入社保
2014年01月21日 14:07 来源:生活报 参与互动(0)
目前,我省家政企业和家政从业人员一般不签劳动合同,采取的是统一派工、工费分成的合作方式,无法让家政从业人员参加社保,无形地剥夺了家政从业人员的参保权利,严重导致家政行业良莠不齐。
省政协委员刘丛巍建议,应使用统一规范劳动合同示范文本,由家政服务企业和家政服务从业人员依法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将家政从业人员纳入社会保障范围。同时出台地方性扶持政策,对实施员工制管理的家政服务企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和免税补贴。他还建议将家政从业人员纳入灵活就业人员序列,按照有关政策给予社保补贴。(本报记者 徐日明)
【编辑:李欢】
专题:聚焦2014年地方两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