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对公园私人会所我们不该沉默
前几日,北京市政府采取行动,关停了其市内所属公园里的私人会所和高档娱乐场所。随后,杭州市政府也脚步紧跟,关停了西湖景区内高档经营场所。看了北京和杭州的举动,笔者不禁想:济南是否也应当尽快行动起来?市民可都在等着、看着呢。
时下私人会所存在于公园内的情况相当普遍,济南也不例外。《中国旅游报》曾在去年7月1日,以《济南公园里的“私园”》为题,报道了对济南公园内的明察暗访。从报道中得知,省城一些公园内有多处私人会所,园内原本有禁止车辆入内的规定,但在这些出入会所的车辆面前却苍白无力,说来让人唏嘘不已。时下全国各地正在为积极落实中央相关规定采取切实的措施,但愿济南别在这方面落在后头。
公园是种公共资源。去年5月,住建部再次发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园建设管理的意见》,明确要求要确保公园姓“公”,严禁从事任何与公园公益属性及便民服务宗旨相违背的经营行为。各级住建(园林绿化)部门,要就公园中存在的违规情况进行汇总,提出处理意见,责令限期改正,并于当年9月1日前将专项检查结果和整改方案上报。对此,济南市园林部门当时曾回应说,正在对各公园出租公共资源的情况进行调研,相关进展将及时予以通报。可是,时至今日,笔者还没有见到过相关通报见诸媒体或者政府官网等公开的渠道。
公园本是公众休闲娱乐的场所,私人会所藏身其间,在一定程度上有损公园的公益属性。中央反对奢侈腐败的严令让大街上的那些高档饭店门前冷落,而藏身于公园内的私人会所由于地处僻静之地,且又有公园作掩护,反倒容易成为奢侈腐败的隐身场、公共权力的寻租地。中央明令取缔公园内的私人会所,就是为了彻底堵塞公款吃喝的渠道、根治奢侈腐败。
因此,相关部门对此不能犹豫不决,更不能消极观望,应当立即行动起来,本着对群众负责的精神,彻查公园内的会所和高档餐饮娱乐场所。该关停的关停,该整顿的整顿,该追责的坚决追责,以此来为公园正名,还原公园的公益属性。(杨曙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