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开展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
2014年01月21日 14:59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日前,长春市价格监督检查局发出《关于加强2014年节日期间市场价格监管工作的通知》,即日起至2月15日,市区两级价格监督检查部门联合组织开展春节期间市场价格监督检查,依法严厉查处哄抬物价、价格欺诈、变相涨价等违法行为,确保春节期间市场物价基本稳定,营造欢乐祥和的节日消费环境。
这次检查围绕节日市场消费热点,以超市、百货、农贸市场、商业街区和车站、旅游景点为重点区域,以粮油、蔬菜、肉类等民生价格,以及客运服务、旅游景点服务价格为重点对象。一是重点检查商品和收费明码标价是否规范,商品促销活动是否存在误导和欺诈行为。二是重点检查铁路、公路、出租车等交通客运乱收费问题。三是重点检查旅游景点服务收费执行和公示落实情况,是否存在趁节日消费高峰期乱涨价问题。四是重点检查食盐等国家定价商品乱涨价问题。
市价格监督检查部门将密切关注节日期间重要民生商品价格异常变动和供应变化情况,及时发布信息引导消费,进一步加大市场监测、巡查和价格违法打击力度,同时确保价格投诉举报电话12358畅通,落实投诉举报值班制度,建立价格应急处置小组,确保价格投诉举报快速妥善处置。(记者 杨洪伦)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