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春:特种设备发生重大事故相关人员将被重罚
2014年01月21日 15:00 来源:长春日报 参与互动(0)
与百姓的生命财产安全息息相关的《特种设备安全法》,今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近日市质监局积极开展《特种设备安全法》宣传活动,从百姓知法、企业懂法、监管依法三方面,全面宣传贯彻实施这部法律,为我市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据市质监局相关负责人介绍,《特种设备安全法》确立了特种设备可追溯制度、召回制度、报废制度,要求特种设备报废后由有关单位进行性能拆解,防止再次流入市场被人使用。加大了对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发生重大事故最高处罚达200万元,同时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的个人处罚也作出了明确规定:处罚个人上年收入的30%~60%。
市质监局还举办《特种设备安全法》宣贯班,理论联系实际,对全市特种设备生产环节和检验机构及安全管理负责人和监管人员等,进行系统培训,结合案例,详细解读各项条款内容及运用,结合我市特种设备安全现状,明确生产经营企业如何落实安全主体责任做了详细阐述,提高了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下一步,市质监局还将开展“进企业、进社区、进学校”等广泛宣传活动。(记者 富沛海 通讯员 朱凌娜)
【编辑:杜雯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