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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一村庄680万建村庙 回应:系村民自治行为

2014年01月22日 11:01 来源:海南特区报 参与互动(0)

  近日有网友发帖《海南一村庄680万元建村庙 据称经陵水县领导默许》。事后陵水县相关部门回应称,该村建新村庙是村民代表会议议事通过,系村民自治行为,不需要征得任何部门领导同意。

  陵水县相关部门回应称,事发后陵水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立即成立调查组对大墩村村庙建设进行调查。

  经初步调查,了解到大墩村是一个半渔半农的村庄,大部分村民靠出海捕鱼为生,历来都有到村庙祭海祈福的习俗,村中仍有三座公庙。随着大墩村新农村建设,该村整村搬迁到新址,三座旧村庙也将要拆迁。作为民俗传统文化,村民们非常重视祭祀庙神,要求村委会在新村重新修建村庙,将三座公庙合为一体。2012年8月,经村民代表大会讨论通过,决定将村中原三座村庙拆迁赔偿款用于建设新公庙。

  据介绍,该工程于2012年9月在海口公开招标,由海南建设工程机械施工有限公司中标,村委会也在全村进行了公示,并与该公司签订合同,工程造价总额为3536662.99元。目前,该工程已基本竣工,大墩村委会已按合同规定向该公司支付90%的工程款。但由于施工方对村庙的竣工造价与合同签订的工程款有较大出入,双方对此协商不一致,将提请相关部门对大墩村委会村庙造价进行审核后再作进一步处理。

  据调查,大墩村建新村庙是本村村民代表会议议事通过,系村民自治行为,根本不需要征得任何部门领导同意。(通讯员 黄艳艳 陈思国  记者 罗清锐)

【编辑:柳龙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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