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银川确定2014年度13种门诊大病支付限额

2014年01月22日 13:09 来源:银川晚报 参与互动(0)

  1月21日,银川市医疗保险事务管理中心对2013年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基金支付情况进行了缜密测算,确定了2014年度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单病种基金支付最高额度,共涉及13项单病种。

  依据《银川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大病管理办法》规定,门诊大病是指短期内不能治愈、需要长期或终身在门诊治疗、医疗费用较高、需医保统筹基金给予补助的疾病。若同时患有两个以上病种合并计算。

  其他病种年度最高支付限额暂不确定,按照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年度支付额度执行。

  自2014年1月1日起,13项门诊大病单病种本年度最高支付限额分别为:冠心病3000元、高血压3500元、脑血管病后遗症3500元、糖尿病3200元、慢性肾炎15000元、类风湿性关节炎2700元、慢性病毒性肝炎5000元、慢性阻塞性肺疾病3200元、恶性肿瘤3700元(不包括门诊放化疗)、肾病综合征3000元、系统性红斑狼疮3000元、精神病3000元、再生障碍性贫血3000元。(记者 张慕之)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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