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公车打高尔夫”何以理直气壮?
深圳市机关事务管理局秘书处处长傅贤达几乎每个周末开着公车去打高尔夫球,引发公众哗然。记者联系上傅贤达本人,其承认私用公车,表示开公车去打高尔夫确实不对,不过自己并未违法,因为没有规定说公车该怎么用。(见1月22日《南方都市报》)
“公车私用”应该说不算稀奇,不过,公车私用被曝光了,当事人却仍然如此理直气壮,多少有些让人觉得意外。这位处长对于公车私用回应,未尝不是暴露了公车私用的真实生态,从某种意义上说,甚至还是讲出了大实话。
公车与私家车在外观甚至车牌号码上都并无明显区别,“双兔傍地走,安能辨我是雄雌”?连公车私车的识别都是件难事儿,要想明白公车究竟在干啥,其实更加无从谈起。于是,既然公车可以悄然混迹于众多私车之中,公车私用被发现、被曝光更是小概率事件,如此公车,自然是不私用白不用。尽管有着屡次三番下发的禁令,但公车私用的风险如此之低,自然也就难以遏制冒险私用的冲动。
于是,放在公车私用仍然是普遍现象的背景下,小概率的曝光率,却仍然被自己撞上,的确是运气相当不济,涉事处长的冤屈与不平衡,其实不难从其回应中听出。这位处长所言,未必不是其真心话。虽然是在为自己辩护,但开公车打高尔夫是理所当然的事儿,恐怕不仅是这位处长的潜台词,更是相当数量官员所共有的潜意识。公车私用禁令为何会变形走样得“没了”,的确更需反思。
当公车私用仅仅是停留在禁令的层面,却缺乏严格执行的手段和监督的机制,公车私用现象层出不穷也就绝不意外了。尤其是当公车私用即便是被曝光,相应的罚则也仍然是隔靴搔痒,给人留下“没有规定”的印象,也就不足为怪了。(武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