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厦门市政府性债务八成用于改善民生

2014年01月24日 13:13 来源:厦门日报 参与互动(0)

  厦门市审计局昨日发布了《厦门市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审计结果表明,我市79.58%的政府性债务用于经济社会发展和改善民生相关的项目建设。

  近八成政府债务用于公益项目

  据介绍,此次共审计6个政府部门和机构、33个融资平台公司、18个经费补助事业单位和18个其他单位,涉及385个项目、1456笔债务。审计内容包括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以及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债务人出现债务偿还困难时,政府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我市各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26.65亿元,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70.78亿元,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15.14亿元。

  从债务资金投向看,我市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和公益性项目,不仅较好地保障了厦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资金需要,推动了民生改善和社会事业的发展,而且形成了大量优质资产,大多有经营收入作为偿债来源。在已支出的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323.91亿元中,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生态建设、农林水利、教科文卫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的支出257.78亿元,占79.58%。

  我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本次审计以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两个指标,对2012年底厦门市政府性债务负担状况进行分析,结果表明,全市政府性债务风险总体可控。

  “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2年底,厦门市级、6个区级政府承诺以土地出让收入偿还的债务余额102.20亿元,占市区两级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余额351.64亿元的29.07%。”市审计局相关人士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说明,厦门市政府性债务对土地出让收入有一定程度的依赖,但债务负担和风险总体可控。

  首先,从债务率和逾期债务率这两个风险控制指标看,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大多有相应的经营收入为偿债来源,只有在被担保人和债务人自身偿债出现困难时,政府才需承担一定的偿还或救助责任。据测算,截至2012年底,全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为48.34%;全市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均无逾期债务,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的逾期债务率仅为0.01%。

  其次,从我市经济发展水平看,我市平稳较快的经济增长将为债务偿还提供根本保障。而从政府性债务与政府资产的对应关系上看,我市政府性债务主要用于市政建设、土地收储、交通运输、保障性住房、教科文卫、农林水利、生态建设等基础性、公益性项目,形成了大量与债务相对应的优质资产作为偿债保障。

  预警监测政府性债务风险

  对此次审计结果,我市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对审计发现的问题立即部署整改。据了解,为进一步降低政府性债务风险,市政府已要求债务管理部门严格执行2013年8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厦门市政府性债务管理暂行办法》,将偿债资金纳入预算管理,切实落实偿债资金来源,拓宽偿债资金筹集渠道,逐步减少对土地出让收入的依赖。同时,每半年对市、区政府性债务风险进行统一评估,预警监测政府性债务风险。对政府性债务风险评估后发现存在风险隐患的,市、区财政部门将共同配合及时采取风险防范措施,控制下一期债务规模,确保债务余额不得净增加;当债务风险评估结果表明已出现政府性债务风险的,将立即停止新增任何贷款,并采取措施降低债务规模。(记者 陈泥)

【编辑:柳龙龙】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