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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监察部门提醒:农民工讨薪要搞清大老板是谁

2014年01月24日 14:27 来源:燕赵晚报 参与互动(0)

  春节将至,辛苦了一年的农民工都希望能带着工资回家过年。记者昨日获悉,仅2013年,河北省就累计为18.5万农民工追讨工资4.7亿元。一边是讨薪力度的不断加大,一边是欠薪问题的持续存在,那么如果遭遇欠薪,农民工兄弟该如何做才能维护自己的权益呢?对此,省、市劳动监察局的相关负责人进行了几点归纳,希望能帮助农民工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首先农民工在每次开工前,都要搞清楚自己的用工大老板到底是谁。“虽是包工头介绍其到工地,或是包工头带着工作,却不代表农民工兄弟们就是给包工头干活。”相关负责人说,农民工一定要清楚服务的是哪家建筑公司或劳务公司,涉及工程分包的,要清楚上层分包公司及总公司名称。一旦发生权益侵害,要知道该告谁。

  除了弄清楚用工大老板是谁外,劳动合同就是农民工们最好的证据。如果没有合同,大家也最好能与工程方签署一份协议,如工资以何种方式支付,按日计薪还是按工作量计薪等。如果合同、协议都没有,就要注意保留带有公司公章的东西,如工作证、单位出入证、饭卡、工资单等,这些都是能够确认劳动关系的证据。现在科技手段又多又方便,在工作场所的照片、老板与农民工联系手机通话记录、短信和微博及工友等证言,也可作为部分证据。

  农民工兄弟们遭遇用人单位克扣或无故拖欠工资问题,应当到用工单位所在地市级或县级人社局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时效为2年,但这个时限以最后一次讨要工资为准。就是说,即使是2010年的欠薪事件,只要最后一次讨薪距今不足2年,仍可向劳动监察机构投诉。而一旦超过2年的行政执法时限,就会增加维权难度。

  如遇到恶意欠薪或包工头逃匿等涉嫌违法犯罪的,农民工兄弟还可到案发当地公安机关报案,由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记者 赵晓华)

【编辑:王安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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