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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政协委员:健全海岸救生员制度

2014年01月26日 10:39 来源:深圳特区报 参与互动(0)

  “目前在深圳持证上岗的救生员,并没有相关的救生训练和救生能力。”在市两会上,杨子江委员说,深圳应该与国际接轨,尽快健全海岸救生员制度。

  杨子江建议,出台制度和文件,认可国际海岸救生员证书(ILS),并可以凭此证书在深圳游泳池和海滩上岗,担任救生员职务。同时,允许在社会组织的管理下,组织救生员志愿者队伍,在深圳各个海滩开展安全救生服务;设定经费,委托有条件的社会组织与国际组织合作,开展海岸救生员培训和认证工作;争取财政支持,为每个海滩配置相应数量的专业的救生板、摩托艇拖板、救生浮筒等海上救生设备,划定区域建立设施,存储救生设备,并委托社会组织管理或参与管理这些救生设备,即可以由沙滩运营单位与有条件的社会组织共同管理。讯(记者 李世卓)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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