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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食药监局窗口服务规范出台

2014年01月27日 09:55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昨天记者获悉,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近期出台了“窗口工作人员服务规范”。规范要求,今后,本市食药窗口将实行“首问首办责任制度”、“限时办结制度”等,对于在窗口办事时,符合法律规定、提交材料齐全的许可申请者,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

  根据规范要求,今后,全市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的服务窗口,将有6项主要的工作制度,首先是“政务公开”,食药监局将公开行政执法依据、办事程序、法定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以及其他相关内容,主动接受服务对象的监督和评议。

  “限时办结”制度主要是指服务对象在窗口办事时,对于符合法律规定、提交材料齐全的许可申请,包括对投诉举报、来访来函来信事项,窗口人员都应在法律规定的时限内办结或答复。

  为了方便办事人员,规范还要求进行“一次性告知”和“首问首办负责”制度,即服务对象到窗口办事,手续不齐全的,要一次性以书面的形式告知当事人所需补充的材料,并存档备查,避免同一申请事项多次往返办理。首先接受来访、咨询或接待办事的窗口工作人员,对属于职责范围内的应及时办理,耐心解答对方的询问;对不属于职责范围内的,也应向服务对象做好解释说明。

  今后,食药监局窗口还实行负责人值班制度,带班负责人应在岗值守并对窗口进行巡视,及时发现申请人需要解决的问题并现场予以处理。对疑难或存疑的问题,要求及时汇报,妥善解决,避免矛盾和纠纷。

  据了解,刚刚履职不久的食药监局还对窗口的服务设施、规范用语等进行了细化要求。如工作窗口应设立意见簿,提供办事指南,公布上下班时间和咨询、监督电话,有条件的单位应设置触摸式显示屏服务指南,便利群众办事、求助和反映情况、问题。根据需要和条件设置供群众使用的桌椅、纸张、笔墨、花镜、饮水设施、计算机以及其他相应的服务设施,并保持完好有效。

  此外,窗口服务人员要求严格遵守“十二条禁令”,廉洁自律,按时到岗,工作时间不在窗口吃东西、玩电脑游戏、网络聊天、嬉闹喧哗,不擅离岗位、串岗,不在接待窗口拨打或接听私人电话等。

【编辑:王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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