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浏阳“十个严禁”管住政府专项资金
2014年01月27日 10:23 来源:湖南日报 参与互动(0)
春节将至,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中央“八项规定”和省、长沙市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精神,加强政府各类专项资金管理,浏阳市近日出台了“十个严禁”。
“十个严禁”包括严禁按争资比例拿回扣、拿提成、报销协调费用,严禁用专项资金购买礼品、有价证券和商业预付卡,严禁用专项资金购买、印制、邮寄、赠送贺年卡、明信片、年历等物品,严禁用专项资金搞公务接待及相互吃请、走访、拜年等,严禁用专项资金到私人会所和营业性娱乐、健身等高档消费场所消费,严禁用专项资金旅游或以学习、参观、考察、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严禁用专项资金举办各类茶话会、团拜会、联合会等节日庆典活动,严禁用专项资金发放各类工资、津补贴、奖金等。
春节前夕,市纪委、监察局将联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政府专项资金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违反“十个严禁”行为,一律顶格处理,决不姑息。(记者 王文隆 通讯员 卢丰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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