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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本省外市居民可在沈阳办护照

2014年01月28日 08:57 来源:沈阳晚报 参与互动(0)

  今年,沈阳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局将在全市13个分、县(市)局设立出入境证件办理点,实现区县出入境证件办理点全覆盖。此前,全市已有铁西、于洪、苏家屯、东陵(浑南)、沈北、康平、法库、辽中、新民9个区、县(市)开通了出入境证件办理点。

  出入境管理局还推出了一系列便民措施:

  ——对在沈阳暂住满一年以上的本省外市户籍居民(以公安机关信息系统登记为准),提供因私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服务。

  ——对在我市全日制本、专科院校就学满一年以上的本省外市户籍学生,提供因私普通护照、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服务;非本省户籍的,提供因私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服务。

  ——对沈阳户籍居民的外市户籍配偶及未满16周岁子女,提供因私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服务(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对在我市就业满一年以上(以省、市、区社保部门出具证明为准)的非本省户籍居民,提供因私普通护照、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办理服务 (登记备案国家工作人员除外)。

  此外,对出境奔丧、探望危重病人、开学日期临近的申请人提供出入境证件加急办证服务,办证时限由5个工作日缩短为3个工作日。为因私出入境证件申请人提供“双休日”和“午休延时”受理服务。对在沈工作、学习、生活的境外人员,确因紧急事由需要提前签发签证证件的,提供加急办理服务,2个工作日内办结。(沈阳晚报、沈阳网记者 崔平)

【编辑:李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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