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辽宁每3对结婚有1对离婚 专家建议设离婚缓冲期

2014年01月28日 10:07 来源:东北新闻网 参与互动(0)

  去年,辽宁省平均每天有977对新人登记,同时每天还有328对夫妻办理了离婚手续。全省结婚数量与离婚数量的比率约为3:1,也就是说,平均每有三对登记结婚,就有一对登记离婚,比例与前年持平。从全国范围来看,结婚数量与离婚数量的比率约为5:1。

  昨日,民政部发布2013年4季度全国社会服务统计数据。数据显示,去年,我省结婚登记356657对,离婚登记119850对。从全国范围的统计数据来看,去年一年,全国共结婚登记13274475对,离婚登记2779771对。

  此前,民政部门还公布了2012年的数据。我省登记结婚数量为37.8331万对,登记离婚数量为11.6185万对。平均下来,2012年我省平均每天有1033对新人办理结婚登记,有317对夫妻办理离婚登记。离婚率逐年攀升,已经成为当今社会普遍问题。

  专家建议

  民政部门办理离婚缓冲10天

  辽宁省青少年家庭教育指导中心主任、婚姻家庭咨询师苏加胜分析,当前婚姻产生问题的原因主要有三方面。

  一是奉命结婚:没有充分的心理准备,为了完成父母的心愿结婚,当婚姻生活出现问题,很容易选择离婚。

  专家建议:“这里需要奉劝父母,结婚组建家庭是孩子的终身大事,父母最好不要干涉太多。 ”

  二是不会经营婚姻:夫妻之间沟通缺乏技巧,缺乏共同面对问题、解决问题的积极态度和责任感。

  专家建议:“这对我们社会教育提出了新的任务,比如婚恋、生活技巧等应列入社会教育体系,成为终身学习的重要组成部分。 ”

  三是离婚过于草率:很多时候是一争吵就离婚,离婚完了就后悔。

  专家建议:“建议离婚登记设立一个缓冲期,即夫妻双方到民政部门办理离婚手续,民政部门不要马上办理,而是缓冲10天,同时要求在缓冲期内找指定婚姻家庭咨询机构咨询(政府购买),由咨询机构出具咨询证明后,还继续要求离婚,方可办理离婚手续。”

【编辑:朱峰】

>社会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5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